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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切实维护高校办学秩序,严防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审核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复核)审核、组长审签的工作机制。

二、时间安排

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6日

三、审查和复查对象

2025级全体研究生

四、入学资格审查内容及程序

入学资格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人像比对。审查人员逐一核实录取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

2.材料审查。审查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取名册、录取数据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五、录取资格复查内容及程序

1.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2.审查人员对新生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学生纸质档案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材料信息与内容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

3.对新生开展健康复查,健康复查包含身体健康复查和心理健康复查。身体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心理健康复查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验普查。培养单位审查人员核验新生的体检表和心理健康复查结果,重点检查新生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情况。

六、申请保留或放弃入学资格

1.研究生新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无法按期报到,经核实属实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2.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达到录取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无法按期报到,经核实属实的,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3.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须填写《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1),本人交表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汇总后交研究生处审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者,需提交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保留入学资格到期后,在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申请入学。

4.因新生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者须填写《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2),本人交表至所在培养单位,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5.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七、结果上报

各培养单位于9月26日下午5:00前将《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档同时报送培养科。

七、结果处理

1.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学籍。

2.对于录取资格复查有疑问的学生,培养单位应及时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核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形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为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河南城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入学资格审查联系人:黄战峰联系电话:2089850

录取资格复查联系人:李锐铎联系电话:2089850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