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综合整治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安全性、公正性,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研究生考试辅导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尤其参与自命题的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三、我校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四、上级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暗访巡视,对于执行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视情况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惩处。
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意识,彻底排查清理,维护学校声誉,自觉抵制举办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举报电话:0375-2089850
纪委监督电话:0375-2089098
电子信箱:yjsc@huuc.edu.cn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