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开学初需完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级研究生报到与入学教育
9月9日新生入学报到。
9月10日各培养单位开展学科专业介绍,科研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等。招生研究生10人以上的学院,做好新生教育宣传工作。
9月11日入学教育启动仪式,参会人员为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代表。时间:9:00(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场);地点:四号教学楼音乐教室。
9月12日研究生素质拓展训练,通过素质拓展训练,培养研究生集体观念、团队意识、协同协作能力。
二、开展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
(一)互选原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互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研究生优先选择导师,导师随后确认本人所带研究生。
(二)互选工作要求
9月8日前各培养学院制定师生互选工作方案。
9月9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导师栏目中完善具备招生资格导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9月10日-13日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和导师开展师生互选工作。互选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三、学生学籍注册
2025级研究生新生应及时交纳学费,9月10日-14日研究生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登记表”,研究生处为研究生适时进行学籍注册。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期注册的研究生,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
1.各学位点请于第1周周一下午5:00(9月8日)前,提交最新2025版培养方案(如果有变动的话),于第1周周五下午5:00(9月12日)前提交课程大纲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2.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学位点2025版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于第2周周一下午5:00(9月15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五、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
导师应对照学位点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并针对学生的发展需要,认真指导学生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院需加强新生培养计划的审核。
六、选课上课
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后,全体新生应在9月13日—14日 时段内,完成本学期选课。9月15日开始上课。
七、授课要求
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认真编写课程教学执行大纲,请于第1周周五下午5:00(9月12日)仔细核对课表,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八、教学检查
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适时组织开展校级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要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研究生教育教学检查,督导采用随堂听课、调查问卷等形式,重点检查研究生出勤情况、教师课堂授课等情况。
九、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各培养学院配合研究生处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新生入学照片采集与比对、入学材料核验。2025级研究生新生若需保留入学资格的,以及放弃入学资格等特殊情况的,各培养学院应认真核实情况,9月26日前提交《**学院2025级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与保留学籍学生情况说明》。
十、配套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各学位点要结合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