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根据《关于公布我校部分科研机构名单的通知》(院行〔2011〕51号)文件中有关要求,我校“城镇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等6个研究所试运行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对校级研究所进行考核。对评估结果优秀的研究所,学校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并作为推荐科研机构升级上报的重要依据;对缺乏竞争实力,或管理运行不善的研究所,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撤消处理。
1、考核范围:我校校级研究所,见附件1。
2、考核时间区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请相关研究所认真组织填报《河南城建学院研究所年度考核表》(附件2)和《河南城建学院校级研究所2012科研机构年度业绩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文档并电子文档报送学科办。
联系人:曹恒慧
联系电话:2089019
电子邮箱:xkb@hncj.edu.cn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校级研究所名单
2.河南城建学院校级研究所年度考核表
3.河南城建学院校级研究所2012年度业绩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