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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南城建学院各级重点学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经过几年建设,我校学科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设立了一批重点学科,论证并建设了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为便于建设管理,现予以公布。

一、经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及专家组考核,第一批校级重点学科中,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四个学科基本完成第一期建设任务,直接进入第二轮次建设;结构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两个学科经过整改,经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进入第二轮次建设,建设周期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二、材料加工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两个学科是河南省第七批省重点学科,经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各项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今后两个学科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力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已批准设立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两个特色学科继续建设,本轮次建设周期至2012年12月。

四、道路与铁道工程等五个第一批系级重点学科继续建设,下轮次建设周期至2014年12月。

五、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重点学科体系,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更好地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依据《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经各系初选、专家论证、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确定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两个学科为河南城建学院第二批系级重点学科,本轮次建设周期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六、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中心等七个学科平台已通过学校组织的建设可行性论证,分别列为校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级重点实验室、校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按照《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行〔2011〕191号)建设管理。

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情况见附件1、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及第一批系级重点学科要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争取获得更好成绩,按建设目标要求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第二批系级重点学科应在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完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努力加强各项建设工作。

3.各重点学科、工程技术研究中、重点实验室所依托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建设,争取早出效益,上质量、上水平。

4.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学校今后将不定期组织各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和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可行性论证。望其他学科和相关系(部、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争取早日进入重点学科行列和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批准设立的重点学科名单

2.河南城建学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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