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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学科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重点学科及相关系: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拟于2011年5月份对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校级重点学科进行三年考核验收并进行特色学科、系级重点学科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及检查的目的

(一)全面检查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系级重点学科建设进展和管理情况。

(二)全面考核三年来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情况,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凝聚各方智慧,广泛征求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的有益建议。

(三)通过总结验收,促进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落实措施,提高绩效,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验收及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总结各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

(二)依据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对省重点学科建设进展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及进展,预期完成的可能,存在的问题及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三)依据《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校级重点学科三年建设计划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四)对特色学科、系级重点学科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年度考核。

三、考核验收及检查依据:

省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四、考核验收工作安排

1、2011年5月18日前,各重点学科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写《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考核验收申报表》(见附件1)和《重点学科成员个人业绩列表》(附件3),并报科研处确认,制作检查、考核汇报课件(省、校级重点学科),并将装订成册的考核评估材料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2、5月底之前,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择期召开会议,听取省、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对省重点学科进行期中检查,并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考核评估。

3、5月31日前,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是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系各学科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重点学科所依托系(部)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工作,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其他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及学科骨干为成员的系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重点学科组认真完成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对重点学科进行自评,撰写学科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要结合考核验收及检查依据,按编写提纲(见附件二)分项叙述。

3、关于省、校级重点学科检查、考核汇报课件,必须包括《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的8项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预计的计划和措施。另外,省重点学科还应着重汇报高层次科研项目、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等方面的计划、进展、任务分解、落实措施。

4、科研业绩材料的整理

科研业绩材料含科研获奖证书或鉴定文件复印件、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复印件、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前言或序言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请各学科按照《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考核验收申报表》中的填报顺序整理。

5、考核验收材料的装订

各学科将考核评估材料按自评报告、《考核申报表》、《个人业绩汇总表》、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目录、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顺序整理,每类材料之间用彩纸分隔并打印材料类别,并加目录和封面,装订成册。

河南城建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

附件1:

附件1 河南城建学院重点学科考核验收申报表.doc

附件2:

附件2 自评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

附件3重点学科成员个人业绩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