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十五五”开局目标,着力打造创新实践育人阵地,培育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与创新团队,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河南城建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级硕士研究生,鼓励本科生作为成员参与项目申报。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建设发展,围绕行业产业企业一线需求,科学凝练研究方向和内容,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全面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设立重点创新项目和一般创新项目两类,其中重点创新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创新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培养单位。
(二)单位初审与推荐。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审批与立项。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签订责任书。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15日内签署《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责任书》,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中期检查。项目实施中期,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中期进度报告表》,汇报研究进展及阶段性成果。
(六)结项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交《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经费使用票据及项目成果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结项。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行导师指导下的申请人(研究生)负责制。
(二)项目实施期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三)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报销使用。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结题要求详见《河南城建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校政研〔2025〕152号)。
2.受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须结题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六、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均需报送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6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huuc.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2房间。
联系人:于秀娜傅麟
联系方式:0375-2089329/2089850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2.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
3.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责任书
4.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中期进度报告表
5.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