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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代码:11765)

河南城建学院坐落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南临白龟湖、北倚大香山,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为河南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拥有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学院等40余个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土木水利(085900)、资源与环境(085700)、材料与化工(085600)。2026年度我校拟招收研究生70名,分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与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进行报名,选择规定的报考点,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及地点

1.初试日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6年9月。

2.地点:具体考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

(二)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三)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公布。

七、复试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及时公布。

3.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调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笔试(外语、专业课)和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 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5.符合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请在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公告,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

6.如有必要,我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需要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最新动态。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 号)要求组织实施。

十、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

奖助学金参照《河南城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执行,网址:https://yjsc.huuc.edu.cn/info/1100/1376.htm

十三、其他事项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huuc.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以研究生报名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

3.我校不破格复试和录取。

4.我校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或培训;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5.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复试考核或录取等各环节违反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6.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7.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区、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确保在2026年9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将出现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

8.本章程未说明或要求的事项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26年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政策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26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089850

联系人:黄老师 傅老师

电子邮箱:yjsc@huu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huuc.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jsc.huuc.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67000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三)招生监督(学校纪委)

联系电话:0375-2089098

电子邮箱:jw@huuc.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纪委

邮政编码:467000